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了RoHS指令,全称是The Restiction of the use of cetain Hazadous substances in Electical and Electonic Equipment,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,也称2002/95/EC指令,2005年欧盟又以2005/618/EC决议的形式对2002/95/EC进行了补充,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。
2013年1月3日起,RoHS原指令2002/95/EC将会被废除,欧盟各国必须于 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2011/65/EU (RoHS 2.0) 更新到当地法律。新RoHS检测标准还是EN62321检测版本更新为EN62321:2012
RoHS2.0检测项目 2011/65/EC指令改为RoHS10项
铅(Pb),镉(Cd),汞(Hg),六价铬(C6+),多溴联苯(PBBs)和多溴联苯醚(PBDEs),增加4项——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(DBP),邻苯二甲酸正丁基苄酯(BBP),邻苯二甲酸(2-己基)己酯(DEHP),六溴环十二烷(HBCDD)。
产品在制造时下列六种化学物质含量限制如下:铅(Pb) ≤1000mg/kg;汞(Hg)≤1000 mg/kg;镉(Cd)≤100 mg/kg最大允许含量为0.01% (100ppm)。 六价铬 (C(VI))≤1000 mg/kg;多溴联苯(PBBs)≤1000 mg/kg多溴二苯醚(PBDEs)≤1000 mg/kg
适用范围
欧盟27个成员国: 法国、联邦德国、意大利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英国、丹麦、爱尔兰、希腊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奥地利、瑞典、芬兰、塞浦路斯、匈牙利、捷克、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马耳他、波兰、 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保加利亚、罗马尼亚 。
测试方法
将相关产品送往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,要将产品拆分为单一材质既均一材质后进行测试,其中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等六种有害物质是否符合RoHS指令要求,若符合就可获得RoHS合格报告和证书,若不符合,就得另找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替代。
准备样品
制造商在送检产品之前,最好提前将送检产品自行详细拆分、包装,并分别在每个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与编号,原则上每个零部件检测所需的重量为:固体10-20克,液体10-20毫克。